2020-02-15 閱讀量:
各區、縣衛生局,各有關醫療機構:
為規范醫療整形美容行為,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根據《衛生部關于印發<醫療美容機構、醫療美容科(室)基本標準>(試行)的通知》(衛醫發[2002]103號)及有關醫療法律法規,北京市衛生局制定并下發了《關于加強醫療整形美容服務管理的通知》(京衛醫字[2005]75號)、《北京市醫療整形美容專業質量控制辦法》、《北京市醫療整形美容專業質量評估標準》和《北京市醫療整形美容專業質量評估程序》。
為了正確引導醫療整形美容工作向重法制、重質量、重安全方向發展,加強對醫療整形美容專業質量進行評估和檢查,促進醫療質量持續性改進,北京市衛生局委托北京市醫療整形美容質量控制和改進中心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整形美容質量開展質量評估工作。
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整形美容專業質量的要求,做好接受質量評估的各項準備工作。
北京市衛生局
200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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